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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周恩来人民民主思想

(江苏淮安 孙云凤)

  〔内容提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这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坚持和发展,是对毛泽东、周恩来等关于人民民主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创新。在纪念周恩来总理诞辰120周年的时候,学习周恩来在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等方面的思想和实践,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精神,具有现实意义。

  〔主题词〕周恩来 人民民主思想

  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进步。这与老一辈共产党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核心成员的周恩来,对此有着不可磨灭的理论贡献和实践典范。在纪念周恩来总理诞辰120周年的时候,学习研究周恩来人民民主思想,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精神,具有现实意义。

  周恩来人民民主思想内涵十分丰富,主旨十分明确,核心就是要让人民当家作主。

  一,人民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就指出,“我们的国家政权是人民民主政权”,这个政权是属于人民群众的。这就指明了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在这个国家制度下,全体人民群众,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劳动者和爱国者,都是国家的主人,处于当家作主的统治地位。

  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就是以民主方式实行国家统治。在国家生活中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性质,这就是所谓“国体”。人民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态,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处于当家作主的统治地位。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统治地位,掌握着国家政权,能够当家作主,这就是人民民主。

  二,人民民主的组织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

  在人民民主的组织形式上,周恩来指出,我们国家的人民民主的组织形式,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平等原则经过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人民政协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就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在我们的国家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在建国的最初几年,由于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具备,我们国家采取了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过渡办法。到了1953年,由于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就开始建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广泛的民主选举选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在这个基础上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开始建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3年3月,周恩来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属于苏维埃工农代表大会制的体系,完全不同于资产阶级的议会制,议会制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专政,是假民主,而人民代表大会,是经由人民选举出来的,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我国人民民主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就是广大人民群众通过选举,产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而通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这就是所谓“政体”。

  在这种政治制度下,每个公民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或者自愿地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对于选举,周恩来也有要求,他说,“我们应该把普选看作是检查工作和考验干部的机会,不要为选举而选举,不要采取资产阶级竞选那一套。资产阶级往往是为了竞选而组党,在竞选的时候讲的是好话,但那是骗人的,他们并不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应该通过选举来检查工作和考验干部。能不能选得上决定于人民的态度,如果你工作得好,人民当然会选你”。

  在这种政治制度下,广大人民群众还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使人民代表和由他们选出的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受到人民群众的全面监督。

  在这种政治制度下,广大人民群众还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检举权、弹劾权和罢免权,对于不能执行人民意志、不能服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不能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在大多数群众的赞同下,随时加以改选、撤职和罢免。

  三,要扩大人民民主。

  1956年,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后,周恩来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民主要扩大”。他指出,鉴于苏联的历史教训,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

  怎样扩大民主?周恩来也作了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上的努力。他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我们的国家制度上想一些办法,使民主扩大。”什么办法呢?周恩来认为,那就是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它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如何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周恩来提出了一些具体办法:

  第一,“使人大代表经常去接触人民。”“他们可以从与政府不同的角度去接触广大人民,接触实际,看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得恰当;做错了没有,有什么缺点,有什么偏差。就是说可去找岔子。”“只要不是恶意的,即使看错一点看偏一点也不要紧。”

  第二,“人民代表提出的意见,政府要出来回答。”周恩来同志说,“今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开了一个先例。就是把所有代表的发言,包括批评政府工作的发言,不管对的,部分对的甚至错的都发表出来。这就在人民中间揭露了政府工作的缺点。我们不怕揭露,即使揭露错了一点也不要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有好处。”“明年还准备进一步允许辩论,当然现在也允许辩论”,“就是说,人民代表提出的意见,政府要出来回答。回答对了,人民满意;不对,就可以起来争论。”

  第三,“我们还要进一步使人大代表参加对政府工作的检查,一直到检查公安、司法工作”。

  周恩来五十多年前从健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出发提出的这些思想,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如何扩大民主,研究周恩来有关人民民主的讲话、文章,还可以发现,周恩来还有如下一些重要思想:

  一,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

  党内民主,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生活中具有基础的、本质的、引导的意义。要实行人民民主,首先就要实行党内民主。周恩来提出,要把政治制度“改革成为民主集中制。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纪律;又有个性的发展,又有统一意志”。周恩来认为,党内“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民主作风不够。”“别人的话说出来,就给套框子、抓辫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结果,使人们不敢讲真话,不敢发表不同意见了。因此,周恩来提出,要恢复和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他说,:“我们要发扬民主,恢复和加强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健全,促进了人民民主制度的完善。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周恩来指出,所谓扩大民主,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那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向来所说的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总结中国长期的革命经验而提出的根本工作路线和根本领导方法,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共产党人之所以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原因就在于此。只有真正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

  三,坚持广泛的统一战线。

  1956年,周恩来说,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都是起了作用的。“各民主党派联系群众的方面不同,可以听到一些不同意见,对中国革命和建设是有利的。” 坚持广泛的统一战线,可以“扩大我们的民主生活”。周恩来在统一战线前面加上“人民民主”,就充分说明坚持广泛的统一战线对于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性。

  四,要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周恩来指出,为了保卫我们的国家建设事业不受破坏,必须加强立法工作,加强革命法制。他指出,忽视革命法制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们所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成为守法的模范。同时,还必须教育全体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保证在全国统一施行。我们的宪法和法律越有威力,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就越有充分的保障。这就说明,民主和法制是密切相关的。所以,人民民主,必须实现制度化和法律化,以便在国家生活的一切领域,做到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也才能保证民主在法制的轨道上保持正确方向,有序运行。

  五,既要扩大民主,又要反对极端民主化。

  1951年9月,周恩来强调:“我们的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还要有集中。个人不服从组织,少数不服从多数,下级不服从上级,这是不允许的。问题一经决定,大家就要服从,你的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你不能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这才是真正的民主。这种民主是最有力量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所以,我们要反对无领导的民主,反对极端民主化,反对无政府主义的思想,反对各行其事。否则,就不能成为一个团体,不能成为一个组织,不能建立正常的社会生活。” 1953年6月,周恩来再次强调,“没有集中就没有民主,有民主就需要集中,没有集中的民主就是极端民主,就是无政府主义”。既要扩大民主,又要反对极端民主化,这正是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

  周恩来的人民民主思想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纪念周恩来诞辰120周年的时候,学习周恩来人民民主思想,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2)孙云凤:《论周恩来执政党建设思想》 淮安周恩来研究会编《学习周恩来永葆先进性》北京 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

  (3)孙云凤:《论周恩来民主执政思想》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 2005(3)

  作者:孙云凤 原中共清浦区委党校副校长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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