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到访淮安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网站,今天是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县域经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在吹糠见米--金湖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2017年中央1号文件标题就是《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根据省、市老科协的要求,我们组织力量,对金湖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对县域经济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理性思考我们认为,县域经济处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先一公里,具有承上启下双重作用的特殊地位。因此,县域经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于事事实打实,人人面对面的实际状况,必须破除表面文章、形式主义的东西,重在吹糠见米,务求实效。

  方向上--坚持承上启下接地气

  “民乃邦之本,县乃国之基”。县域经济是国家经济的基层经济、基本支柱。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对于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全面建成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金湖县委、县政府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中,做到“三个认清”,实现“三个增强”。

  认清县情,增强使命感。金湖县地处苏北,属江淮生态经济区,全县人口32万,总面积140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973平方公里,水面42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万亩,人均耕地2亩,林地0.52亩、养殖水面0.87亩。县境为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所环抱,淮河入江水道穿腹而过。河网密布,田园方整,长堤环绕,绿树掩映,先后获得国家级粮食生产先进县、平原绿化先进县、生态文明示范县等金字招牌,是典型的农业大县。改革开放以来,金湖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从1983年起,就实现和一直保持“户产万斤粮,人产一吨粮,人均售粮超千斤”的县,被《半月谈》杂志评为江苏省改革开放五大成就之一,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效供给,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的丰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表现为人民群众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因此,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金湖是压力,更是机遇。全县上下要认清形势,从县情出发,不断增强使命感,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上连天线,增强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是做好工作指路明灯。明确供给侧改革的基本理论。县委、县政府的责任就是要把重要论述学习好,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县里编辑《习总书记论供给侧改革》和《中央1号文件解读》,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把理论弄懂弄通。明确供给侧改革的基本内涵。围绕创新机制的着力点、市场导向的切入点、质量和效益的着眼点、绿色发展的关切点、农民增收的立足点等,掌握金钥匙。明确供给侧改革的基本内涵。坚持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经营结构、优化区域结构、着力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绿色发展,瞄准大目标,算好明白帐。

  下接地气,增强紧迫感。从现象上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个新鲜热词,属于理论范围。但从本质上来看,又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对基层来说属于现实问题。所谓接地气,就是理论联系实际。金湖县在听农民意见,请专家论证,看现实问题,树本地典型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聚焦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包括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等7个方面共32条,列出了农民想干的事,说出了农民想说的话,件件吹糠见米,看得见摸得着。顺民意便于操作,接地气易于实施。

  结构上--突出新型主体挑大梁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必然的。多年来,单打独斗的传统种田模式,带来规模小、效益低。在金湖,有“种地一年不如打工一月”的说法,甚至出现“70后”不想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愿种地的现象,“谁来种地”成了金湖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央1号文件中“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要求,为破解“谁来种地”找到了全新的路径。为此,金湖县切实走好三步棋。

  土地确权打基础。2016年,金湖县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应用试点县,并经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该县实施的成立组织、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核定信息、逐户测绘、公示核实、发放证书和检查验收的“八步工作法”在全省推广。全县10个镇108个村6.2万农户,实测面积56.79万亩,颁发证书6.2万份,颁证率为99%。农民高兴地说:“土地确实权,颁铁证,流转顺畅了,合理合法了,让我们吃了定心丸。”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农村土地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三权分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营主体搭平台。金湖县委、县政府在尊重农民权利和意愿,不强行下达指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承包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扶持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土地经营权股份制经营,联耕联种、托管经营等形式,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经营效益。广大农户一方面将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获得相应的租金。另一方面,不少农民从几亩承包地上释放出来,外出打工或就地务工,又可获得一份工资性收入。目前,全县依法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17个,专业大户1680户,家庭农场457个。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市级21家,县级30家,居淮安市第一。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面积占85%,水产养殖面积占90,水生植物面积占95%,年销售收入近30亿元。

  规范管理促发展。金湖县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坚持发展、规范、提升并举,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标准,实行统一产业规划布局,统一基础设施配套,统一生态生产标准,统一全程社会化服务。万丰农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方式经营土地2900亩,机械化生产提高了效率,科学化管理增加了收入,全年收入超过300万元,亩均纯收入增加600元。

  经营上--实施因势利导求实效

  要持之以恒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做到“双向而行”。一方面,政府要给政策、给方法、给扶持。另一方面,在农民投身到大潮之中后,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满足农民愿望,解决农民需求,适应新常态,取得新成效。

  盯着市场种,跟着需求供,产品上从“有”转向“好”。随着中国社会从“温饱型”进入“小康型”,消费品供给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家庭对消费品价格的关注度下降,而对品质、安全、品牌等方面的关注日益提高,消费从推浪式转向个性化、多元化的模式。因此,金湖县尝试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引导农民盯着市场种,跟着需求供,既重视数量上的平衡,更重视品质的提升。近年来,金湖县在保持粮田面积50万亩红线不突破的前提下,扩大有机稻种植,推广“虾稻混养”、“稻田养鸭”等。金南镇尚品农业合作社投资200万元在350亩土地上实施水稻套养龙虾,不施化肥,不打农药,亩产龙虾100公斤,生态稻450公斤。龙虾底板白净,生态稻饱满香甜。每亩产值15000元,亩均增收10000元。该县素有“湖鲜美食之乡”的称号,人均水产品占有量120.2公斤,是全省的3.43倍;荷藕、芡实等水生植物供不应求。一品香葡萄园、千艺莲科技园、绿色蔬菜瓜果园的产品成为大众消费的热门货,“淘宝·特色中国淮安馆”落户金湖,也为本地农产品走出去、飞得远插上了金翅膀。

  立足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发展,产业从“低”转向“高”。农业结构调整不是简单的某种产品的调减或增加,而是农牧渔结合,种养加循环,最终构筑起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大农业。从横向看,包括种、养、加;从纵向看,包括生产、流通加观光农业。金湖县凭借“绿色有机农业”优势,吸引省级龙头企业--江苏岛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大面积推广“凤优香籼”水稻新品种,实行从供良种到包收购一条龙服务,带动当地建华、启尧、金良玉等农产品精加工企业,让数以万计的农民增收。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高效农业项目精彩纷呈。其中有久农企业的育雏、饲养、加工、到销售一条龙的养殖园,有年屠宰30万头生猪的肉类加工厂等。

  科技创新示范,全域旅游引领,发展上从“粗”转向“精”。科技创新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环,金湖县以农业科技推广为示范,努力实现农产品清洁生产。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使用率达90%,提高有机肥使用量,单位面积化肥使用纯量由2.16公斤/亩降到1.5公斤/亩。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97.3%,推广生物防治技术,使用低残留和生物制剂农药,单位面积施用农药纯量由0.2公斤/亩降到0.1公斤/亩。制定《虾稻共作综合种养技术要点》,在实验成功的基础上,全县共推广50000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科技创新出精品,全县农产品地理集体商标13件,江苏省著名商标9件,淮安市知名商标16件,在淮安市名列第一。金湖作为全国首批、淮安唯一的“全域旅游示范县”,牢固树立“生态先天虽珍贵,后天炼化为我用”的观念,走出了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生态炼化之道。全县拥有A级景区7家,其中3A级景区2家。不仅有万亩荷花荡、水上森林公园、尧帝古城等核心景区,还有遍布全县以“为农”为核心的田园综合体,展现农耕生活、农村风情和农业特色,实现了“镇镇有景区,村村有景点”。绿色让金湖更美丽,生态让金湖更精致。

  调查执笔人:吴耀平 万玉廷 姚文龙 姜瑞荣 杨登平


© 淮安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2016
联系电话:0517-62560488 电子信箱:lkxbgs@126.com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112号  邮编:223000
苏ICP备1605427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