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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湖县黎城镇财政收支状况的调查与建议

强化监管是解决财政收支矛盾的重要途径

——金湖县黎城镇财政所收支状况的调查与建议

金湖县老科协财粮分会

前不久,金湖县老科协财粮分会财政调查组的同志通过开座谈会、看资料、查数据等形式,对黎城镇财政所近年来财政收支状况进行了调查。从总体上看,黎城财政所的干部职工在县财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下,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用好政策导向,财政资金、财政工作取得新突破,财政运行情况是好的。但由于财政收入基数大(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任务就达38920万元)、增幅高,速效财源少,完成难度大,税收质量低,可用财力少,加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拆迁安置补偿等资金需求量大,财力少而支出多,很难保证正常的政府运转,造成了连续三年财政收支赤字。面对严峻的形势,财政所全体人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强监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

一、  主要做法

(一)培植财源,加强财源管理

首先盘大盘强规模企业,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工业发展,引导、扶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实行一个企业一个挂钩责任人,全力服务企业生产,协调企业用工、用地、用电、用人、信贷、税务等方面的矛盾,促使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形成规模效应。其次培植后续财源,制定黎城镇财源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税源调查领导小组,重点调查全镇范围登记在册的规模纳税的各类纳税人,通过调查及时掌握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和全镇的税源结构状况,全镇共有企业396家,其中:规模工业企业43家,小微企业353家,通过查看报表,与企业财务人员座谈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部分中小企业现在虽未达到开票销售和纳税标准,但属于正在快速成长期内,重点培育了12家企业,预计年底前至少有8家企业可以培植达到规模纳税人;对目前尚未进行税务登记,但属招商引资及其它方式正在建设的重点税源项目加大帮办力度。

(二)多管齐下,加强收入管理

1、清理建安税。镇域范围128家企业建安工程近1.2亿元未开票纳税(大兴园区和房地产企业),协调地税部门并组织人员对全镇建安项目全面调查清理,要求各项目招引单位对已完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开票缴税,通过清理,16月份已征收建安税325万元。

2、建立房产税税源台帐。通过上门调查、邻里走访、房管局核实等手段,将个体经营户按路段、按等次、按租金核定计税金额,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税源征收台帐。年初,登记在册纳税户586户,1-6月份已征收331户,入库房产税76万元,同时对未缴的纳税户,多年未缴的陈欠户,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3、资源性资产管理。年初,该所组织人员对镇属事业单位、社区等资源性资产进行清理,发现有156间临街门面房和商用套房未经过招租程序出租,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统一收回由财政所进行公开招租,租金纳入非税收入管理,1-6月份非税收入达300万元,净增120万元。

4、清收土地款和往来款。对各套帐的往来进行清理,对大兴工业园区尾欠土地款进行清收,请法律服务所人员配合,对欠款单位和个人发放催缴通知书,并责成招引单位和担保人负责催缴,限期还款,对到期不还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追缴。

5、清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上级文件,结合黎城镇实际,企业增效奖励规定有效期至2015年,该镇按规定期限执行,但对过去签字的一企一策不合理的奖励将停止兑付。

(三)严格制度,强化支出管理

1、编制综合预算。为严肃预算管理,鼓励事业单位向外争取资金,年初,黎城财政所对8个镇属事业单位和8个社区认真排查、测算,按三年的收支平均数确定基数,编制了2015年综合预算,并结合各单位的总部经济,招引企业落户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定拨款比例,打破过去财政兜底,吃大锅饭的症状。

2、实行政府采购。为规范各项资金、资产的使用管理行为,年初对镇属事业单位和社区的采购项目都统一政府采购,对各项资产的采购、处置、资金的使用等进行规范,大宗商品政府采购,普通用品比价购置,达到有章可循,责任明确,源头控制。上半年政府采购达1305万元,节约资金130万元。

3、规范工程发包,由财政所牵头,制定项目工程实施办法,对镇域范围内实施项目工程招投标,配合镇纪委、三资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规定单项工程在1万元以下通过比价定标;1-10万元(不含10万元)通过中介挂网摇号招标;对1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一律通过县招投标代理中心招标,16月份,政府工程投资达417万元,无一例违规操作。

4、专项整治涉农资金。该财政所历时20天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所涉及部门均撰写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做到资金来源清楚,使用情况明晰。全镇近几年涉农资金的发放全部实行专款专用,领导审批,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支付,无滞留、挤占、挪用现象,各项惠农政策执行准确、及时、到位。

(四)夯实基础,加强队伍管理

首先优化岗位配置,年初对所内人员岗位重新进行分工,使每个人可在不同的岗位上实践锻炼,熟悉财政部门的各项工作,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提高综合素养。同时,该所制定考核办法,将所内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实行目标任务百分考核,与每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再次,组织所里人员对2014年度各套帐进行财政稽核,对每套帐出具书面检查审核报告,经本人签字对照检查结果认真整改,通过相互间的审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达到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五点建议:

  1、改革固化的财政结算体制。黎城镇财政赤字逐步加大难以消化,一个重要原因是结算体制的固化,以2014年财力结算为例。年终财力结算上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400万元,而该镇教育支出决算在1300万元左右;契税征收6500万元,年终结算财力仅100万元;房地产税入库税收3100万元,仅有数字没有财力结算。经济、社会在发展,财政结算体制从2005年至今却一成不变,导致乡镇一级的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发展、财政收支平衡。建议调整、改革固化的财政结算体制。

2、理顺企业税收归属地。年终通过清理,镇域范围内有66家企业座落在黎城镇工业集中区,这些企业的土地资源、安全责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都由该镇提供,但税收入库不在黎城,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帮助理顺企业的纳税归属。

3、划分财权与事权,给予资金上的倾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小区环境整治以及拆迁补偿(安置)等县级大部分民生工程的建设项目由黎城镇负责,镇财政承担的这些资金压力已影响到政府的正常运转。建议县里从黎城镇的财力承受考虑,明确划分财权与事权,给予资金上的倾斜。

4、争取代开企业销售佣金项目。以前该镇财政大厅每年开票税收达1000万元,自2014年地税税率调整后,服务行业税率太高,导致本镇税源流失,甚至流向县外。目前该镇财政所正与地税部门协调,争取代开企业销售佣金项目。建议县地税局给予支持。

5、税务部门深入一线主动作为。税收的行政执法主体是税务机关,而现阶段税源调查、征管、清收催缴等环节却变成乡镇财政所任务,与财政的主要职能不一致。建议:税务部门围绕职责履行职能,深入一线主动作为,为纳税对象服务,为财政增收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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